会员子女奖励金细则
曼 绒 古 田 会 馆 会 员 子 女 奖 励 金 细 则
(一) 宗 旨 :此奖励金以奖励本会会员子女努力向学,培育 优秀人才为宗旨。
(二) 奖励金之申请 :凡加入本会满半年,其子女若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 请。
1:肄业于国内政府资助的中小学或华文独立中学。
2:填妥一份本会的 奖励金申请表格。
(三) 审 查 标 准 :本奖励金小组将根据下列学业成绩审查申请者。
A。 小 学 组
1。 华文小学四年级至五年级,学年总平均 80 分以上。
2。 小学六年级检定考试(UPSR),其成绩必须考获 4 A 及其他科目 D
(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 —- 操行必须 B 或以上。)
B。 中 学 组
1。 中学预备班 , 一 , 二年级 / 独中初一 , 二年级
(a) 学年考试总平均 75 分或以上
(b) 操行 B 或以上
2。 初中三评估考试(PT3)
(a) 全部科目及格
(b) 其中至少考获 4 A
3。 独中 初中 统一 考试
(a) 全部科目及格
(b) 其中考获 2 A
4。 中四 / 独中高一, 二, 年级
(a) 学年考试总平均 70 分或以上
(b) 操行 B 或以上
5。 大马教育文凭 (SPM)
(a) 考获全科文凭
(b) 其中至少考获 5 A .
6。 独中 高中 统一 考试
全部科目及格,其中 2 科 A 等
7。 大马高级教育文凭 ( STPM )
(a) 全部科目及格
(b) 其中至少考获 2 B
(四) 申请者必须填妥本会之奖励金申请书,并附上前一年考 试成绩复印本 且由 校长签证为凭。
如申请手续欠妥,或逾截止期限者,本会恕不 处理。
(五) 申请截止日期为 每年四月十日,或由本会另定日期。
(六) 本细则如有未尽善处,本会可修改之。
备注 :缺席颁奖的学生,限 一个月内 向秘书处领取奖金,逾期奖金自动取消。